内蒙古出台实施方案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作者: 孟轩   时间: 2022-09-22   来源: 中国建设报   浏览: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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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提高公共无障碍设施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包容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残疾人联合会等24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近日实施,切实保障残疾人群体的生活环境。

  据了解,自治区以加强无障碍规划建设、改造提升和运行维护为主线,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全区城乡建设发展,确定6个方面19项重点任务,包括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场所、家庭无障碍改造、无障碍示范城市(县)创建等无障碍建设内容,对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方面提出了改造预期目标。

  到2025年,自治区明确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无障碍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无障碍人文环境不断优化,城乡无障碍设施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包容性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设施齐备、功能完善、信息通畅、体验舒适的无障碍环境,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和孕妇等行动不便人群的生产和生活,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更加和谐包容的社会环境。

  《实施方案》对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明确在城市更新行动、城市道路无障碍更新改造、家庭居家无障碍改造和居住社区建设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设,提升无障碍设施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城市道路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完善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的无障碍设施并设置过街音响提示装置,人行道出入口尽量设置全宽式缘石坡道;加强对盲道的管理,盲道铺设依照人性化设计理念,与周边的公共交通停靠站、过街天桥、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相连接,合理设计、妥善避让沿途电线杆、地下检查井、树木等障碍物。加大对占用盲道及无障碍通道的执法检查力度。城镇新(改、扩)建道路、绿地广场、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建设工程,要按照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新建的无障碍设施要与周边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家庭无障碍改造方面,重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自治区明确推进3万户生活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进一步扩大城乡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支持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配备康复辅助器具和防走失装置等设施。

  居住社区建设方面,在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乡村建设行动和居住社区建设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居住建筑出入口应设置无障碍坡道并确保地面平整、防滑;居住区依据要求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居住区内便民服务场所应设置必要的无障碍设施;具备条件的老旧住宅楼可加装电梯。

  同时,自治区提出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并为无障碍体验促进队体验活动提供支持。加强无障碍专业机构或无障碍监督员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领域从业者培训。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探索建立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专家委员会。

  此外,自治区将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意识。加大无障碍理念和知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及各类专项行动,广泛传播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维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提升全社会关爱残疾人群体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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